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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一、规划编制背景
房地产业是平顶山市一项重要的支柱产业,住宅市场是房地产市场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近年来,平顶山市积极贯彻国家一系列的宏观调控政策措施,保持了房地产市场总体健康、稳定、理性发展的良好局面。当前,为切实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的文件精神,加强对城市近期发展的调控和指导,根据平顶山市住房市场发展的现状和发展目标,编制住房建设规划。
二、规划指导思想
为贯彻平顶山市委、市政府“建设大城市、发展大工业”的发展战略,以“优化东区功能、改善老区环境、重点发展西部新区”为目标,加强对近期城市住房建设的调控指导和统筹布局,特制定本规划。
三、规划编制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为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
2、《加强城市规划对房地产市场调控力度的通知(豫建规园[2006]6l号)》;
3、《平顶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4、《平顶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
5、《平顶山市近期建设规划》(2006~2010)》;
6、建设部《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
7、建设部《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8、河南省、平顶山市相关政策、规定。
四、规划编制范围与期限
本规划的范围为平顶山市城市规划区。
本规划的期限为2006—2010年。
五、规划地位与作用
本规划是落实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的重要手段,是对城市近期住房建设进行控制和指导的法定依据,与《平顶山市近期建设规划2006~2010》共同承担对全市住房建设的综合调控作用。
在规划期限内,规划区范围内进行的各项住房建设活动,均应符合本规划及本规划的年度实施计划,与住房建设相关的各项政策、计划,应与本规划协调。
六、规划编制成果
本规划由规划文本和图件组成,文本、图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章 住房现状和需求预测
一、平顶山市住宅产业的发展状况
“十五”期间,是平顶山市经济社会发展最快的五年,全市上下围绕“十五”计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实施二次创业达到经济强市,实现了国民经济较快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住房建设得到快速发展,居民住房条件也迅速改善。在这一时期,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和平顶山市民的安居问题,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强市场调控引导,积极培育合理消费,住宅产业形成从投资、建设、销售相对完整的产业链,同时中介服务和物业管理等产业也得到一定的发展,居民住房面积与居住条件有了较大程度的提高和改善。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投资快速增长。2005年全市房地产开发投资总额达141747
万元,是2004年的121.7%;开发面积持续增长,住宅施工面积达到308.1万平米,是2004年的112.9%;住宅竣工面积计达到139.3万方米。2005年底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已达到23.4平方米,比“九五”末提高了3平方米,是平顶山市历史上居民住房水平提高最快的时期。
2、住宅市场繁荣稳定。2004年商品房销售收入47398万元,房屋出租收入638万元。2005年商品房销售收入48508万元,商品住宅累计销售60.4万平方米;房屋出租收入641万元。市民居住条件不断改善。2005年商品住宅每平方米均价1044元,住房价格趋于相对平稳,调控效果逐步显现。
3、住房保障体系迅速构建。现经济适用房总量为190万平方米,自1998年以来完成了沁园小区、平煤集团、锦绣花园和神马集团等经济适用房建设,投资总额达100304.4万元,累计竣工面积131.4万平方米,共计2.1万套。完成西苑小区、鸿鹰小区和乐福小区三个安居工程项目的建设,规划建设面积约58.6万平方米,共计6126套。
二、需要关注和解决的主要问题
1、如何切实解决好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适当增加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和政策性住房的建设用地,保证中低价位、中小户型住房的有效供应,完善廉租住房制度,维护群众的住房权益。
2、如何加强老城区危旧住房的改造和管理问题----加强老城区危旧住房的改造和管理,提高现有老式住宅的利用度和舒适度,合理增加使用年限,促进市民房产的保值增值;改造棚户区和危旧住房,改善居民居住条件。
3、如何进一步妥善解决住房市场发展中阶段性控制问题----转变住房建设中粗放型增长方式;实现总量控制,分期实施,集约利用土地;健全政府调控体系,实现市场与管理相结合。
4、如何控制全市住房面积套型结构比例问题----充分考虑城镇中低收入居民家庭生活对交通等设施条件的需求,合理安排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布局,并将住房套型结构比例分解到具体地块和项目。
5、如何解决暂住人口的住房设施问题----逐步建立进城务工人员住房供应机制。通过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建设职工公寓等方式解决暂住人口基本居住需要。
三、城市住房需求总量预测
根据平顶山市统计部门的资料,结合现状基本情况,预测平顶山市的住房需求来自四个方面:
1、城市非农业人口的自然增长需求;
2、人均住房面积增长的需求;
3、因旧房的拆迁改造,由拆迁户换房而引起的住房需求;
4、流动人口在城市的购房需求。
依据《平顶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平顶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中2010年城市规划区人口为88万人,根据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要求,2010年年底,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要达到30平方米,预测规划期内平顶山市住房总需求为1000万平方米,商品住房760万平方米,政策性住房240万平方米,其中,建设经济适用住房216万平方米,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职工公寓和临时周转房)24万平方米。
近期新建住宅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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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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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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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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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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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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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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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住宅建设总量
(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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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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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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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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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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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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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规划原则和目标
一、规划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前提,以科技创新为依托,以构建社会和谐型、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为总体目标,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合理引导住房消费模式,以法治和管理为保障,调控推进住宅市场健康发展,促进广大居民的住房问题更快更好地解决。
二、总体目标
根据平顶山市住房现状与未来的发展需要,规划期内,在强调土地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的前提下,坚持新增供应与存量挖潜相结合,积极促进闲置土地盘活;坚持区域住房发展合理布局,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重心向老城区外转移;重点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和政府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住房需求,规划期末,基本实现常住人口户均拥有或租住一套住房,完全解决双困家庭的住房问题。
总体目标具体为以下四个方面:
1、住房建设总体发展目标----促进住房市场科学健康可持续发展,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2、住房市场发展目标----市场机制完善、主体行为规范、市场监控有力、住房保障到位、市场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价格基本稳定;
3、住房开发企业发展目标----建设诚信企业、品牌企业和龙头企业,提高企业核心竞争能力和社会责任感;
4、住房产品和服务创新目标----提高产品科技、文化含量以及社区和谐度,建设高品质、高性能、高满意度和低能耗、低污染、低成本运行的产品和服务,为建设宜居城市做出重要贡献。
三、功能目标
1、配套设施功能目标----建设节能、环保、智能、个性、健康人居新环境。到2010年,平顶山市住宅实现成套率90%以上,管道气化率达100%,每户车库配套率达50%以上,小区实现4C化管理(计算机、通讯与网络、自控、IC卡)。
2、物业管理发展目标----规范物业管理发展,进入企业运行市场化、管理智能化、服务人性化、人才高素质化的物业管理新时代。新建住宅区100%实施物业管理,旧住宅通过整治创造条件逐步推行物业管理,规划期末住宅物业管理覆盖率要达到55%以上。
3、产业能耗目标----推进住宅产业化进程,推广“高科技、低能耗、
低污染、低运行成本”的节能省地型产品。新建住宅达到65%的建筑节能标准。建筑建造和使用过程的节水率提高20%,新建建筑对不可再生资源的总消耗下降10%。
4、科技进步目标----逐步建设公共科技信息平台,发布住宅科技和自主创新产品指导目录,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自主创新研发机制,优化人才结构,鼓励大型企业建立研发中心,加大研发投入,实现建筑节能、住宅产业化、信息化等重点领域的技术突破,并实现高效投入产出比。
5、政府行政管理目标----构建决策科学、权责对等、分工合理、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建设创新型、服务型政府。
第四章 住房建设供应计划
一、住房用地供应计划
(一)住房用地供应总量
规划期内,全市新增住房用地供应总量约为556万平方米。
(二)住房用地供应结构指引
1、商品住房用地。规划期内,新供应约424万平方米商品住宅用地中,260平方米的住房用地用于供应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
2、政策保障性住房用地。规划期内,新供应政策保障性住房用地总量为约132万平方米,其中经济适用房用地约105万平方米。
3、新增住房用地中约390万平方米用于供应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政策保障性住房建设,达到新增住房用地总量的70%以上。
二、住房建设计划
按照住房建设需求总量确定年度住房建设计划,规划土地面积符合需要的土地量,以保证土地市场供应的平稳,满足发展需要。
1、2006年完成住房建设总量180万平方米,其中政策性住房43万平方米,商品住房137万平方米。
2、2007年完成住房建设总量190万平方米,其中政策性住房46万平方米,商品住房144万平方米。
3、2008年完成住房建设总量210万平方米,其中政策性住房50万平方米,商品住房160万平方米。
4、2009年完成住房建设总量220万平方米,其中政策性住房53万平方米,商品住房167万平方米。
5、2010年完成住房建设总量200万平方米,其中政策性住房48万平方米,商品住房152万平方米。
住宅建设年度计划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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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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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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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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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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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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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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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人均预计住宅面积(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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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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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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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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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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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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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需求总量
(万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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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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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
|
210
|
220
|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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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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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
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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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性
住房
|
商品
住房
|
政策性
住房
|
商品
住房
|
政策性
住房
|
商品
住房
|
政策性
住房
|
商品
住房
|
政策性
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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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供地面积(万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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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
24
|
81
|
25
|
89
|
28
|
93
|
29
|
85
|
26
|
|
拟供地总量(万m2)
|
100
|
106
|
117
|
122
|
111
|
|
住房建设总量
(万m2)
|
137
|
43
|
144
|
46
|
160
|
50
|
167
|
53
|
152
|
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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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万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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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万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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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万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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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万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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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万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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